招生就业处

招生就业处

部门职责

招生办部门职责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03-23 17:07

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在主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,遵照教育部及各省、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,积极有效地开展招生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
一、编制、审定年度招生计划

会同发展规划部、教务部,依据省教育厅规划处下达的招生指标,参考各省生源情况,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情况,制定年度招生计划。

建立与招生所涉各省、市的有效联系,确定在这些省市招生计划的可行性。

调整、审定年度招生计划,上报省教育厅规划处。

二、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

遵照各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认真制定招生章程。

负责收集各种相关资料,编辑、印制招生宣传手册。

负责向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各地生源较好的中学寄发招生宣传资料。

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电话、来信、来访。

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,及时准确地传播学校的招生信息。

充分发挥在院师生、校友的宣传效应,及时准确地传递学校的招生信息。

组织安排人员赴各省市中学进行宣传、咨询及优秀生源的摸底,参加各省市、地区、中学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。

组织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招生宣传,积极推动各院系各专业招生宣传。

加强招生网站的建设,充分发挥互联网络的优势。

三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宣传工作

会同相关院系确定艺术类招生考点及考试方式。

负责考点建设;安排考试的时间、地点。

协助相关院系做好艺术类招生宣传工作。

协助组织、监督艺术类专业考试。

建立完善的考生电子本档案;负责打印、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。

四、招生录取工作

认真学习招生文件,领会招生政策,遵守招生规章制度,依法招生。

准备招生所用的各种表格和材料,包括录取通知书,录取登记表,阅档登记表,退档登记表,调剂申请表,行李标签和入学须知等。

认真参与各省的网上招生模拟演练。

录取时尽可能与每位考生联系,努力提高报到率。

做好招生期间网站建设,及时发布录取信息,进一步加强宣传。

按录取新生名册,制作银行卡,打印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
在招生结束后,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,将招生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归档。

五、开展招生后续工作

整理录取信息,初步汇总录取情况,向学校各部门提供新生名册。

收集新生反馈信息,预测新生进院的具体人数,向有关部门汇报。

协助教务部做好新生编班工作。

负责新生数据的录入、统计,并编制各种分析性报表。

根据招生计划、录取情况和实际报到情况,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报告。

负责提供“新生奖学金”获奖建议名单及相关事宜。

负责招生录取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。

开展招生宣传、生源质量等方面的数据、调研、分析。

六、其他

做好招生工作的制度建设,编制招生人员工作手册。

认真收集反馈信息,及时对招生工作进行总结。

不断学习,关注招生工作新动向;善于总结招生经验教训,不断改进招生工作。

组织招生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的经验交流。

处理招生办日常行政事务工作,加强与地方教育行政机关、中学、地市招生办的联系。

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与招生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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